一、基本身份证明材料
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军官证等)。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。
二、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
1.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2.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如适用)。3. 学历认证报告(根据各省要求,可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。4.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学籍证明或学生证。
三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
1.《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》原件(需加盖试用机构公章)。2. 试用机构为医疗机构时,还需提供该机构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。
四、其他常见材料
1. 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(电子版及纸质版,数量按考区要求)。2. 报考执业医师的,若为助理医师升执业,需提供《助理医师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执业机构考核合格证明。3. 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:需提供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》或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指导老师执业证书等。4. 部分考区要求提交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》(网报完成后打印)。
五、特别提示
以上材料为全国通用基本要求,各省(区、市)可能有额外要求(如社保凭证、工作年限证明等)。考生应以当地卫健委或国家医学考试网发布的当年公告为准,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