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继续教育基本要求

根据《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》,所有中医执业医师(含助理医师)必须参加继续教育。每年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,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,Ⅱ类学分不少于15学分。学分有效期为当年,不可跨年累计。

二、学分分类与获取途径

Ⅰ类学分包括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、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以及中医药学术会议等。Ⅱ类学分可通过自学、发表论文、承担教学任务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活动等获得。具体项目需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定。

三、考核周期与验证

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,继续教育学分需在考核周期内完成。未达标者可能影响执业注册、职称晋升或定期考核结果。医师应保存好学分证书或电子记录,待主管部门查验。

四、未完成后果

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医师,在定期考核中可能被评为不合格,需暂停执业并接受培训。连续两个考核周期不合格,可能被注销执业注册。因此建议医师提前规划,按时参加学习。